先看课程在规则中承担什么作用,不要只看中文名称:“必修”指向必须完成的要求;“选修”指向从规定范围内作出选择;“推荐”表示建议,不能自行替代必选规则。就IB DP而言,IB将课程结构说明为DP核心和六个学科组;学生从六个学科组中选择六门学科,并完成核心要求。
课程表上的三类线索怎么核对
| 课程表线索 | 区分方法 | 核对重点 |
|---|---|---|
| 必修 | 查看该课程是否明确对应必须完成的核心要求 | 是否直接列入DP核心要求,而不只是名称中带有“核心”二字 |
| 选修 | 查看学生需要从哪些课程或学科组中选择,以及必须选择多少门 | IB DP要求学生从六个学科组中选择六门学科,不能理解为没有范围和数量限制 |
| 推荐 | 先把它记录为“学校建议”,再检查是否另有必选规则 | 它是否同时属于核心要求或所选六门学科,不能仅凭“推荐”二字判断 |
在上述IB课程结构说明中,未查到“推荐课”作为统一第三类别的定义。但这不等于具体学校不会使用这个标签;学校仍可能在课程表中用它提示优先选择。
选修课和推荐课可能同时指向一门课
这三种名称不一定互相排斥。“选修”说明课程具有可选择属性,“推荐”说明学校建议优先考虑,“必修”则涉及是否必须完成。同一门课程可能既被列为选修,又被标为推荐;如果另一项规则又要求学生必须选择或完成它,就不能只依据其中一个标签下结论。
因此,不要把“选修”自动改读为“任选”,也不要把“推荐”自动改读为“必修”。在IB DP中,学生需要从六个学科组中选择六门学科,这一选择本身就有明确的学科组和数量边界。
实际核对可以按三步进行
- 先看课程表的图例和注释。 确认“必修”“选修”“推荐”是课程属性、选课提示,还是学校内部的安排用语。
- 再对照课程结构。 与DP核心要求直接对应的条目,核对为必修要求;纳入从六个学科组选择六门学科的机制,核对为选修范围。
- 最后检查推荐是否有附加规则。 查看配套选课说明,确认这門推荐课是否同时被要求选择、完成,或计入核心要求及所选六门学科。
如果课程表只写“推荐”,却没有说明它是否计入上述要求,应向学校确认其具体含义。确认之前,最稳妥的标注是“推荐属性已写明,是否必选待确认”。
哪些内容仍需自己确认
IB公开说明能够确认的是DP核心要求、六个学科组以及选择六门学科的课程结构;它不能替你解释某所学校课程表中“推荐课”的内部定义。仍需核对:
- 该课程是否对应DP核心要求;
- 是否属于六个学科组中的课程;
- 是否计入需要选择的六门学科;
- “推荐”只是建议,还是同时附带必须选择或完成的规则。
课程表与配套说明不一致时,应要求学校澄清,并以能够明确说明课程要求的规定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