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把三类条件拆开,不要用一句笼统的“入学要求”代替逐项核对。IB说明,各IB授权学校自行制定并实施包括招生在内的学校政策,因此,具体成绩门槛、语言门槛及其他条件都要回到目标学校的公开材料中确认。
| 核对类别 | 应查找的内容 | 材料没有写明时 |
|---|---|---|
| 成绩要求 | 成绩类型、最低标准及适用的比较口径 | 写“未查到”,不要套用其他学校或其他课程的数字 |
| 语言要求 | 是否需要语言证明、考试名称、成绩要求及替代方式 | 写“未查到”,不要把常见做法当成该校要求 |
| 其他入学条件 | 学校是否另列申请材料、面试、先修要求等条件 | 只记录材料明确列出的项目;未列出的不要自行补充 |
表中的项目是核对方向,不是对所有IB授权学校统一要求的声明。
先分清“体系说明”和“学校要求”
IB现有说明能够确认的是:包括招生在内的学校政策由各IB授权学校自行制定并实施。这条制度信息不能直接回答某所学校要求什么成绩、什么语言成绩,也不能替代目标学校的招生说明。
核对时应先确定目标学校和具体项目,再记录每一项条件的完整表述、适用对象和出处。体系层面的说明不能被写成学校层面的门槛;某个项目的要求也不要直接移交给另一个学校或项目。
每项条件单独记录
成绩要求、语言要求和其他条件应分别建栏。这样可以避免把语言成绩误当成学术成绩,也不会把面试、先修要求等独立条件混进录取结论。
如果公开材料没有提供具体数值、有效范围或明确表述,就记录“未查到”。不要用往年要求、传闻或相近项目的信息代替当前材料,也不要自行补出分数线、考试名称或条件。
本文未解决的具体门槛
就现有依据而言,本文未查到可归属于某一具体学校的成绩要求、语言要求或其他入学条件,也未据此推定统一标准。家长仍需自行核对目标学校当前适用的招生材料;遇到页面未写明或表述不清的项目,应直接向该校确认,不宜先填入估计值。